社會2026.04.16 18:14 臺北時間

剴剴案社工判2年 揭「保證人地位認定2/負責出養社工有「保證人地位」 陳尚潔判2年震撼社工界

持續關注剴剴案宣判,法官判處社工陳尚潔2年徒刑,就是因為當初是兒福聯盟自行招募劉彩萱為剴剴保母,就應承擔相應的監督與保護,而有專業知能、負責收出養的陳尚潔,就有「保證人地位」義務。對此也引發社工界譁然,因為社工工作,主要是評估整合及連結社會資源與弱勢族群,萬一「保證人責任」過重,恐怕也將掀起出走潮。

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在剴剴案調查階段,從證人轉列被告,被上銬移送的這個畫面,令社工界譁然,如今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也引發不同聲浪。

聲援剴剴戰士/二樓餐廳創辦人黃寶世:「照顧保護弱小是本能不是專業,我覺得陳小姐不是失職是背棄人性。」聲援剴剴戰士/仲誼集團營運長岳啓儒:「這個審判其實是針對陳尚潔個人的失職,那兒福聯盟他們不斷操弄這個話題,(兒盟)有關心孩子嗎?怎麼會讓他的社工這樣行事?」責任歸屬,依舊是各界討論重點。

原來法官在判決書裡寫到,當時是兒福聯盟自行招募審核,劉彩萱為剴剴全日托育保母,將孩子置入潛在風險環境,就應承擔相應的監督與保護,而作為具專業知能社工陳尚潔,負責剴剴收出養,就應該負起「保證人地位」義務,更提到她的消極不作為與虐死案具有相當因果關係,不過也補充說明,陳尚潔是個案,而非在基層「社工群體」。對此兒福聯盟也表示,對判決感到沉重遺憾,將尊重社工上訴意願。

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吳玉琴:「不是只有個人的問題,組織也是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兒盟也應該要承擔起來,社工服務裡面接觸到那麼多的弱勢,如果課以我們這個角色,那我覺得會不會有更多社工一個是離職潮,第二個是我要不要再做更多防禦性的作為。」

剴剴案不應被視為單一社工責任的追究,更是對社會安全網總體檢,卻也讓許多仍在崗位上的社工,背負起更沉重的壓力與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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