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嬰嗆奶死亡,台中地院法官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陳姓月嫂10月徒刑,可上訴。(資料照)
生活 2024.03.20 12:00 臺北時間

月嫂餵奶失誤導致男嬰嗆死 自稱「盡力照顧」仍被法官判過失致死

記者|鏡週刊

陳姓女子受雇當月嫂,照顧坐月子的媽媽與未滿月男嬰,她明知嬰兒吐奶,卻超量餵奶,然後逕自跑去睡午覺,醒來男嬰因嗆奶全身發紫、癱軟,送醫急救仍因呼吸衰竭而夭折,台中地院審理時,陳女堅稱已經盡力照顧小孩,且該做的都做,但法官認定她有過失,且與男嬰死亡有因果關係,加上她未與男嬰父母和解,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0月,可上訴。

2022年5月7日,領有托嬰與月嫂證照的陳女,受顧劉男與謝女夫妻,照顧坐月子的新手媽媽與未滿月的男嬰,24日下午1點多,陳女餵男嬰90毫升奶水後,讓母親進房休息,獨自照顧男嬰。

到了下午2點半,因為男嬰有尋乳反應,她又餵食30毫升奶水,這時男嬰出現嘔吐現象,到了3點,陳女不知何故認定男嬰再度尋乳,於是加餵30毫升奶水,如此已經超過平時餵食的量,但陳女卻忽視嬰兒剛剛才嘔吐,在未告知母親狀況下,自己呼呼大睡。

未滿月的男嬰在大人都休息、熟睡時,因溢奶、嗆奶導致呼吸窘迫,到了下午5點,陳女睡醒才發現嬰兒全身癱軟,皮膚發紫,於是趕緊送醫急救,但到院前已經因呼吸衰竭而死亡,男嬰雖經實施心肺復甦術仍宣告夭折。

案經台中地院審理,陳女堅稱照顧過程無任何疏失,她供稱3點補餵30毫升奶水後,有抱著男嬰安撫他,依照受育嬰訓時教導,特別注意寶寶喝奶後20至30分鐘的狀況,過了之後就不用一直特別看著,她還否認3點餵完奶就跑去睡覺,自認盡力照顧,「該做的都有做」。

但法醫相驗,確認男嬰係因溢奶而嗆奶,導致呼吸窘迫,造成呼吸衰竭死亡,因此法官認定陳女照顧過程有過失行為,且其過失行為與男嬰之死亡有因果關係,認定她觸犯《過失致人於死罪》,且因陳女否認照顧有疏失,也未與男嬰家長達成和解,難謂態度良好,因此判她徒刑10個月,可上訴。

相關文章

2024智慧城市展開跑 數位產業署主題館打造AI科技城

慈濟攜手韓國頂大簽署合作備忘錄 共推醫學教育

東成醬油遭爆醬油非自釀引消費者反彈 宣布1個月內接受退貨

即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