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賴佩霞在「賴佩霞/好好說話」網站上宣稱提供情緒精神、身心症狀等議題的一對一諮詢服務,但她不具心理師證書,卻提供心理諮商相關服務,認為她違反《心理師法》之嫌,因此,向台北市衛生局提出檢舉。
台北市衛生局日前通知賴女佩霞說明後,認為她涉違反《心理師法》的「非心理治療所或心理諮商所,不得為心理治療或心理諮商廣告」規定,依法裁處新台幣3萬元罰鍰。
此外,台北市衛生局還認為,賴佩霞另涉及《心理師法》第42條第1項「未取得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資格,擅自執行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業務」,因此將相關事證函送北檢偵辦。
賴佩霞曾透過助理表示,絕無蓄意違法意圖,一直恪守專業規範,未料因參選公職引來插曲,實感遺憾,她坦承面對各方檢視、指教,配合相關單位調查。
北檢今年初簽分「他字案」偵辦,今早首度以被告身分傳喚賴佩霞說明,至於她如何回應,將等她開庭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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