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女方指控,她於2023年間與呂秋遠交往並產下子女,事後2人帶孩子到台大醫院進行親子血緣鑑定,顯示呂確實為生父。女方控訴,呂不但「始亂終棄」,也不認領孩子,憤而一狀告上法院。呂則稱:「已認領未成年子女,本件並無訴之利益,請求駁回訴訟。」法院調查,呂已於去年12月23日完成認領登記,新北市戶政事務所也出具相關證明,證明他已承認父子關係。
法官認為,呂秋遠已主動認領孩子,女方提告無意義,以「欠缺權利保護必要」為由,直接駁回訴訟,案件仍可上訴。
針對呂秋遠連日來的私生子風波,女方發出五點聲明如下:
- 本案客觀事實,已經在判決書裡呈現,無庸贅述。
- 有關兩造過去交往細節,屬個人隱私,站在保護孩子也尊重孩子父親的前提下,不予透露。
- 為母則強。媽媽做任何事,出發點只有一個,為了孩子。作為母親,只希望孩子能幸福的成長、有爸爸媽媽和很多家人疼愛。
- 這兩天謝謝親友和社會大眾的關心,孩子的爸爸和媽媽已經協議好往友善父母的方向努力,未來也希望大家給孩子父親一點空間讓他跟孩子有機會建立親子關係。
- 非關本案的人事物,因本人非當事者,恕無從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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