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警局鳳林分局1名30歲王姓偵查佐,28日晚間在上班期間與友人聚餐,飲酒後駕車北返,晚間7點行經台九線鳳林段時因高速飆車,疑因煞車不及追撞前方綠燈剛起步的白色自小客車,導致自己及對方一對夫妻受傷送醫。事件後,鳳林警分局立即做出處分,王員記1大過,拔除偵查佐職務、調離現職。
鏡週刊2026.03.01 16:00 臺北時間
警紀再出包 偵查佐酒駕追撞自小客3人受傷
- 記者|鏡週刊
警方調查,王姓偵查佐於2月28日晚間在鳳林鎮台九線221K處北上發生交通事故,且王姓偵查佐酒測0.63mg/L超標,已達刑責標準。
遭追撞的林姓駕駛心有餘悸表示,遭撞瞬間以為被砂石車或大卡車撞上,沒想到對方下車道歉時散發濃烈酒味,得知肇事者竟然是警察,讓他簡直不敢相信,直言「酒駕根本如同謀殺」。
這起車禍除了酒駕王姓偵查佐受輕傷外,另受撞的自小客車林姓駕駛及乘客也受輕傷,均後送鳳榮醫院接受治療。
鳳林分局表示,肇事偵查佐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行政責任部分,已將該員記一大過,拔除偵查佐職務並調離現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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