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集團董事長陳志(圖)已在柬浦寨落網並送至中國。(翻攝中國央視)
鏡週刊2026.03.04 10:40 臺北時間

太子集團起訴3/檢察界明日之星轉任律師意外遭訴 5點聲明強調堅守司法正義絕無不法

北檢今起訴太子集團首腦陳志等62人,其中的陳姓被告也遭訴,由於他曾任主任檢察官,偵辦過不少金融案件,他雖然不是相關被告律師,僅在案發前14天才受任委託處理天旭公司歇業的善後處理代為保管1筆賣車660萬元車款,過程中不但透過合約自保,且有Line對話為憑,要求業者不得挪用款項,並立即交回款項讓檢方扣押仍遭認定涉有洗錢,消息傳來,檢察界一片訝異,律師圈更是議論紛紛,不禁感嘆律師已是高風險行業,陳姓律師前途看好,根本不可能會貪圖區區小利,而且就連事先做好防範擬約自保也可能吃官司。

陳姓律師未出面說明遭訴回應,僅發出5點聲明強調絕無洗錢,並提到他一定會共同堅守維護司法正義,他也認為律師有發現真實與協助保全證據的職責,未來會在法院透過司法程序捍衛清白。

以下是陳姓律師聲明全文:

一、 本人對於檢方偵辦犯罪之辛勞與決心,全力支持。自執業以來,一貫秉持守法精神與司法協力之態度,且在本案中,也是堅守維護司法與正義之態度,並且認為律師也有發現真實與協助保全證據的職責,以此立場來承辦本案的。為澄清本人絕無洗錢,將在未來司法程序捍衛清白,特為此聲明。

二、 接案過程:本人是在114年10月20日當天中午,偶然經其他律師臨時轉介,始於當晚與天旭公司辜姓主管見面諮詢,此次係本人與該公司人員首度接觸,此前從無認識,轉介之律師與辜姓主管均稱該公司係正當經營,並非受制裁公司,且僅需處理停業解散事宜,本人乃言明如受司法調查必須全力配合,亦獲辜姓主管當場允諾保證,始同意接受委任。

三、 處理經過僅14日:本人於受委任處理停業後,即主動於10月27日具狀予北檢,向檢察官陳報刻正處理天旭公司停業資遣員工等事宜,並明確表達請求在檢察官監控下進行停業解散及資產處置;翌(28)日再度具狀,請求檢察官開庭給予本人陳述處理停業細節的機會,但均未獲得回應。整個保管過程款項均一直完整保存於保管箱內,從未動用。 尤其11月4日本案爆發,本人爲協助檢調釐清事實,立刻具狀陳報北檢,並同步將代保管之款項主動交付承辦調查官。

四、 善盡司法協力:本人處理過程,實係致力於善盡司法協力義務,確保資產妥善保全,故採取高標準之主動陳報作為,最終亦確實保全款項,詎料仍因此被認定協助犯罪集團保管資產,甚至妨礙國家對於特定犯罪所得之調查、發現、保全、沒收而涉嫌洗錢,檢方對此實有重大誤會,本人亦甚感無奈。

五、 本人身為司法工作者,深愛司法,尊重檢察機關之立場,但律師執業有其尊嚴及核心領域。本人未來將在法庭捍衛個人清白,並且申明律師執業核心領域不能恣意侵犯,希個人之呼喚,能喚來司法對於律師職業領域之關心,以及對於律師執業核心領域在法制上之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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