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犯貪污、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本刊資料照)
鏡週刊2026.03.26 16:20 臺北時間

柯案重判/柯文哲判17年「力爭解除電子監控」 求法官降保7千萬「向母妹借的」

台北地方法院針對京華城容積獎勵案及政治獻金案,今(26日)完成一審宣判。前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犯貪污、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遭判10年、國民黨籍市議員應曉薇15年6月、前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則獲刑4年6月。合議庭隨後針對被告是否變更強制處分進行訊問,各被告均以沈重的經濟壓力為由,集體向法官請求調降保釋金並解除電子監控。

在訊問庭中,柯文哲向審判長強調自己絕無逃亡意圖,並極力爭取解除電子腳鐶與限制出境。柯文哲更當庭吐露苦衷,指出先前繳納的7,000萬元保釋金是向母親與妹妹籌借而來,希望能申請發還或降低保金以減輕家人負擔。儘管檢方主張一審判刑不輕,被告極可能因上訴意圖而具備羈押要件,認為應維持原處分,但柯文哲仍重申希望法官能體諒其處境,撤銷科技設備監控。

此外,以1.8億元鉅額保金換取自由的沈慶京,同樣在庭上大吐苦水。他聲稱為了繳納保釋金被迫變賣股票,導致中華工程經營權面臨爭奪危機,甚至驚爆保金缺口是靠向各界借貸拼湊而成,債主名單中更包含前經濟部長張家祝及媒體業界人士。沈慶京感嘆自己已無海外資金,且因欠款壓力連過年都無臉見友人,請求法官調降8,000萬元保金讓他還債。

其他被告如李文宗與應曉薇也紛紛表示無力承擔更高保金,但對於審判長詢問願不願意加保取代電子腳鐐,李文宗律師提出最多加保100萬元為條件,換取解除半夜頻繁作響的電子監控,以回歸正常生活。

應曉薇則請求維持現況,讓她能在家照顧老母。台北地院在聽取各方意見後,將針對是否變更強制處分內容另作裁定。全案一審宣判後仍可上訴,預計將開啟長期的法律攻防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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