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沉箱是在水下或深層地基工程中使用的箱式結構,常用於建造橋墩、港灣防波堤或碼頭的基礎工程,通常由鋼筋混凝土或鋼材製成,在岸上預製後再拖運至現場下沉至指定位置擺放,以利後續工程進行,其施作地點與方式不僅代表業者履約能力,也直接影響成本支出。
鏡週刊2026.04.07 07:40 臺北時間
百億工程爆弊端2/ 沉箱浮沉台船翻覆沒備案 東丕沒船可跑履約堪憂
- 記者|鏡週刊
東丕團隊當初為了強化履約能力,承諾規劃產能為每月3座沉箱,總計完成99座,包括東海堤87座、碼頭10座及A6碼頭2座,由於相關內容都屬投標技術方案的核心承諾,也是履約的重要依據,一旦違反規定,輕則依約開罰、解約,重則涉及採購法等罪責依法究辦。
東丕團隊不僅變更施作地點,連製作沉箱的關鍵設備、即一艘浮沉台船竟在半年前運載沉箱至宜蘭大溪漁港途中,突然在石城外海沉沒,由於宜蘭縣政府斥資4.3億元的大溪漁港東防波堤延長工程,由東丕營造負責載運沉箱的浮沉台船,於去年9月13日清晨在宜蘭外海沉沒,不但導致造價高達2,900萬元的鋼筋混凝土沉箱石沉大海,浮沉台船底部也因不明原因破損進水,船體嚴重傾斜後也跟著沉入海中。
所幸整起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意外曝光東丕營造以同艘浮沉台船肩負運載桃園、宜蘭及高雄等地沉箱的重大任務,恐讓原訂於今年底完工的大溪漁港工程面臨延宕,連帶也影響高雄港碼頭以及道路連接工程進行,顯見業者的履約能力不足,亦未見相關單位依約處置。
本刊檢視施工說明書規定,沉箱製作除須依核定施工計畫及船機配置執行,東丕團隊在投標文件中也明確規劃以2艘浮沉台船進行沉箱製作,此為其工期規劃關鍵基礎,不過,其中一艘載運沉箱的FD-11000浮沉台船已於宜蘭外海沉沒,另一艘則還在採購中,未正式投入拖運,這導致東丕完成沉箱施工的核心設備喪失。
為此,交通部航港局第一時間也急忙發出通告,指一艘國籍船舶拖帶獅子山籍浮沉台船「FD-11000 」航行途中,載運尺寸約25公尺乘以20公尺乘以15公尺的大型沉箱落海,位置約宜蘭縣大里漁港外3浬處,該浮沉台船隨後也沉沒於大里漁港外2.5海浬處,緊急通知各航行船隻避讓以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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