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陳姓婦人在家中流產,生下死嬰後,就把遺體裝袋丟進垃圾車。
社會 2021.12.24 12:50 臺北時間

「死胎」不構成殺人罪 生母遺棄屍體緩起訴15萬納國庫

記者|許致誠、顏凱勗

今年8月一名陳姓婦人在家中流產,生下死嬰後就把遺體裝袋丟進垃圾車,當時震驚社會。檢方事後參考法醫報告,認定嬰兒是死胎,不構成生母殺嬰罪,不過小嬰兒已經看得出五官及四肢,還是應該比照屍體下葬處理,因此針對生母遺棄屍體罪的部分,緩起訴1年。

今年8月這名母親拎著裝有嬰兒的垃圾袋,丟進垃圾車斗,事後清潔隊員發現,實在嚇壞了,趕快向警方報案,法醫勘驗遺體,判定小嬰兒肺部氣體不足,應該是死胎。

43歲的生母陳姓婦人則表示,不知道自己懷孕了,情急之下才會匆匆把死嬰丟棄,陳姓婦人的母親8月事發時表示:「我事後才知道,(女兒)告訴她老公,她老公還很生氣說,為什麼事情我都不知道。」

警方當時依生母殺嬰罪,還有遺棄屍體罪移送婦人,事隔4個月結果出爐,因為棄嬰判定為死胎,生母殺嬰罪並不成立,加上媽媽事後坦承犯行,深感懊悔,遺棄屍體罪緩起訴1年,必須繳納15萬入國庫。

雖然檢方認定陳姓婦人不構成遺棄致死罪,給予緩起訴處分,但因為一時慌亂,丟棄嬰兒引發軒然大波,最後靠著法醫解剖報告,總算釐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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