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韓良圻為基隆市第14屆至第18屆議員,明知議員之公費助理補助費用,均由基隆市議會編列預算支付,並非議員薪資一部分,也非對議員個人之實質補貼,應屬於發給實際遴用助理之財物。
然而韓良圻自民國98年8月起至108年1月止,利用未實質擔任其助理的楊姓、簡姓人士作為人頭,向議會申報擔任公費助理,按月向議會詐領公費助理薪資,共計詐領889萬7,109元。
檢方認定,韓良圻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等罪嫌;充當人頭的楊某、簡某則涉犯《刑法》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
韓良圻另被檢舉,趁某建商在信義區闢新建案時,藉施工期間路面泥水溢流爭議,向建商索賄80萬元,並指示兒子韓世昱向該建商索討8萬元印春聯,但檢方以證據不足,處分韓良圻與韓世昱不起訴。
基隆地檢署去年10月接獲檢舉,指韓良圻涉詐領助理費,2名兒子也捲入建商索賄疑雲,韓良圻被裁定收押,大兒子韓東叡和小兒子韓世昱,則以25萬元、30萬元交保。韓良圻被羈押至今將屆滿4個月,基隆地檢署17日偵結,下午將移審基隆地院,決定韓良圻是否續押。
檢方偵結後,韓世昱在臉書發文表示,沒有被起訴,感謝司法還他清白,但不解為何家父依然未獲清白,「助理法規定義與制度的不完善,怎能歸咎入罪予無辜認真、善良、清廉又高票連任五屆獲得選民認同支持的好民代?」而他也表示,相信最終司法定會還給父親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