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看到駕駛違規,立刻追上攔查,員警:「等下靠邊,我在那邊停待轉就看你在用手機,然後騎過來你還在講。」原來是有駕駛邊開車還邊講電話,被警方逮個正著,還要狡辯。還有轎車駕駛龜速行駛,造成後方車輛回堵,靠近一看,他雙手離開方向盤正在回訊息,險象環生。
兩起案件的共同點都是違規使用手機,其實開車還當低頭族,比酒駕危險,因為反應會延長3-5成,相當於酒測值0.4毫克。根據國外研究,只要開車收到訊息、低頭看手機,視線離開前方4.6秒,就等於在時速60公里下,盲駕76.6公尺
數字會說話,警政署統計,違規駕駛使用手機的取締數,109年有7萬多件,110年碰上疫情數據雖然下降為6萬多件,但假設是駕駛開車中使用手機,就容易變成警方的取締黑數。
台北交大直三分隊長黃宗斌:「如果開車過程中,他是用手機架夾著(手機),只是單純用手去撥動的話,那這部份我們在取締上會是比較困難的。」
滑手機釀禍事故也不少,全台前年有98件,去年95件,警方也坦言,恐怕只是一小部分,因為除非被目擊者抓包或是影像拍到,駕駛人往往不會承認滑手機,馬路如虎口,就算使用手機架,分心一秒看訊息,造成嚴重車禍的話,後果都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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