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正夯,行政院會7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資料畫面)
政治 2022.04.07 16:58 臺北時間

政院修法「炒房最重罰5000萬」 預售屋禁換約轉售

記者|徐如奕

行政院會7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並送請立法院審議,草案規定如有閉門銷售、分期銷售、網路揪團炒房等炒作行為,都可按交易戶(棟、筆)數處新台幣5000萬元罰鍰,未改正者可連續處罰,並規範預售屋、新建成屋契約原則上不得讓與或轉售,違者處50到300萬元罰鍰。

內政部地政司長王成機在7日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上說明,修法內容包含五大措施,第一為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契約讓與或轉售,第二為重罰不動產炒作行為,第三為建立檢舉獎金制度,第四為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許可制,以及第五點,預售屋解約要申報登錄。

內政部指出,為避免契約轉售牟利、哄抬房價,預售屋、新建成屋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者按戶(棟)處罰50萬元至300萬元。

草案也規定,若有飢餓行銷、散布不實銷售價格與銷售量、網路群組揪團炒房,以及加價換約轉售等炒房行為,違者可按(棟、筆)處罰100萬元至5000萬元,並得限期改正,未改正者可連續處罰。

草案也建立檢舉獎金制度,民眾發現銷售買賣或實價登錄違規行為,可檢具事證,向地方政府機關證據,並可從罰鍰中獲得一定比例的獎金。

內政部地政司長王成機(右上者)說明檢舉獎金制度,民眾可獲得一定比例的獎金。(翻攝自行政院會後記者會)

此次修法也管制私法人購屋,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採許可制規定,用途限員工宿舍、長期出租經營、都更危老重建等項目,取得許可後,屆滿5年後才能再轉移。

草案規定,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建商應於30日內申報登錄,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元至15萬元。

《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五大措施。(行政院提供)

內政部表示,這項修法送請立法院審議,三讀通過後會盡快公告、實施,使不動產市場能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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