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使用住宅電梯是應有的權利,不過若是過度使用、妨礙到他人,應該被額外收取費用嗎?中國廣西南寧一處社區日前的一張公告引起討論,原來是有用戶過度使用大樓電梯,被收取電梯維修費以及額外使用費。
公告中直接點名一位住在29樓的巫姓婦人,指出她8年來用大樓電梯運送廢棄物,每天都會搭乘約60次電梯,占用其他住戶的資源,且是以營利為目的,所以管理委員會便向她收取人民幣28,736元(約新台幣12萬8,651元)的費用。
根據《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報導,巫姓婦人的鄰居表示,因為婦人很喜歡撿拾廢棄物,裝進電梯運送至29樓,還堆放在公共樓道和家裡,不僅發出惡臭,還惹來老鼠和蟑螂等,讓鄰居不堪其擾,鄰居表示婦人很勤快,「每天早上5點多起床,一直工作到晚上,但不應該影響其他人」。
而該名巫姓婦人被《中央人民廣播電台》訪問時,則說現在首先會考慮的是如何把自己的腿傷治好,「其他的我現在還不願意想」。
該大樓管理委員指出,貼出此公告是希望能藉此約束巫姓婦人撿拾垃圾的行為,並非以罰款為目的,如果巫姓婦人不再占用公共資源,那這筆費用也不用繳交,管理委員也不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