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會表示,台電、中油、台糖及台灣自來水公司4家國營事業俗稱的年終獎金,是績效獎金加上考核獎金。績效獎金是由專家學者組成「經營績效獎金審議會」,檢視各事業的獲利狀況,並扣除政策分擔的虧損,在確認各事業都達成法定預算盈餘目標後,依規定給予上述4家公司,最高2.4個月的績效奬金,並依照個別單位及員工的績效差異有不同獎金,員工可能完全沒有績效獎金,也可能是2.4個月。
至於能否另外獲得最高2個月的「考核獎金」,國營會表示目前則尚未確定。首先要先確定4家公司的「年度工作考成」結果,才能確定是否獲得最高2個月的額度,另外工作考成的評分會考慮多種指標。
國營會舉例,如台電2021年的停電事件,已在台電「提高供電可靠度」、「發電機組可用率」、「降低尖峰電力需求」、「電力供應穩定策略」等項指標予以扣分,目前經濟部複核結果及等第尚未核定確認。經營績效歸績效、國營事業的工作考成歸考成,並非一概而論,也會依照個人的工作表現及單位績效依次給予獎金,並非每人都可領4.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