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在26日9時許,11歲陳姓女童在台南南區文南路口無故遭28歲安姓男子攻擊,女童跌倒在地,哭號之餘也大聲呼救,附近民眾上前勸阻,女童趁隙脫逃,跑到家附近向母親哭訴,不料安嫌居然追上,陳母挺身保護女兒,卻也被打傷,陳父和鄰居聽到騷動,立刻衝出來喝止,並將安嫌圍住不讓他跑掉。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接獲報案趕到,當場壓制滿身酒氣的安嫌,酒測值超過1,安嫌直到下午2點多才酒醒,供稱因為心情不好才喝酒,對於施暴一事沒有記憶,警方以傷害罪、違反《兒少福利法》移送,檢察官複訊後聲請羈押,台南地院晚間裁定收押但未禁見。
媒體立刻掌握安嫌的現役軍人身分,憲兵指揮部26日晚間發布新聞稿證實,台南憲兵隊安姓下士休假期間肇生酒後行為不檢事件,憲指部依「刑懲併行」原則,案發當日即刻將安員調離現職,並檢討重懲汰除。
女童母親透過臉書表示,幸好有熱心民眾幫忙,才不至於釀成更嚴重的悲劇,「就怕成為小燈泡翻版」,顯見家屬仍餘悸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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