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表示,洪男7年前因酒駕被裁處9萬元罰鍰,2021年3月間又因違反交通規定,遭新北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1200元及900元。另滯納健保費35000餘元,總計欠繳127000餘元。新北分署雖扣押其郵局存款債權,但仍執行無著。
不料今年6月27日,洪男突由老婆陪同至新北分署向書記官辦理分期繳納。洪男表示,他剛於20日出獄,目前從事鋪設柏油路面工作,收入不穩定,出獄隔天看到淡水炫富女酒駕撞死道路施工交管工人的新聞,想到同為鋪路工人,無辜被酒駕撞死,而自己又曾酒駕,內心感觸無比深刻,而鄭重宣誓絕不再酒駕,也決心處理積欠的酒駕及交通違規罰鍰與健保費。
新北分署考量其收入不豐,尚需扶養老婆及小孩,同意其分26期,每期繳納5000元,並由其妻以擔保書作保,並呼籲民眾不要酒駕、毒駕,以免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