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起事件發生在7月27日凌晨2點多,曾姓男子獨自騎乘機車到豬肉攤,把攤位上重達20公斤的絞肉機裝進袋子裡,扛到機車上就騎車離去,李姓老闆發現價值1萬元的絞肉機不見了,於是在當日下午4點多報警。
北投警分局永明派出所獲報後,立即調閱附近的監視器,在7月28日循線找到曾男,他到案後稱,自己只是把絞肉機借回店內使用,只是沒有先取得李姓老闆同意,但李姓老闆表示,根本不認識曾男,因偷竊是非告訴乃論,仍依竊盜罪嫌將曾男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北投警分局呼籲,警方對竊盜行為零容忍,竊嫌在嚴密追緝下一定無所遁形,也提醒民眾要保管好自身財物,避免被竊嫌盯上,防止竊盜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