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2022.08.11 19:30 臺北時間

11/1起電動自行車須掛牌 最高可罰3600元

記者|曹子涵、何孟哲

立法院三讀通過,將電動自行車正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11月1日起需掛牌才能上路,否則可罰1,200到3,600元,且需要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年滿14歲才可以騎乘。

電動自行車價格相對便宜,入門又簡單,有些民眾會買來改裝,讓車子變得更方便。電動機車技師朱建治:「後座可能會希望可以加裝,或是電池希望可以更換換好一點的。」此外有些人還會將車外觀改裝華麗、提高馬達轉速,或者發生車禍後肇逃,讓警方難以追查。

為杜絕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違法行為,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行政院宣布11月1日開始,微型電動二輪車,也就是電動自行車要審驗合格掛牌上路,還要納保,並要求14歲以上才能騎,時速最高不得超過25公里,超速最高罰3,600元,改裝最重可罰4,500元。

交通部也預告修訂相關《安全審驗管理辦法》,把時速等控制器列為審驗項目,要杜絕超速改裝。逢甲大學運輸物流系教授李克聰:「有廠商配合,會把我們改裝成為,大概能騎到4、50公里每小時這麼快,本來沒有掛牌情況下,如果有任何違規,因為在速度比較快的情況下,違規也比較不好去做管理。」

至於已經購買電動自行車的駕駛人,交通部表示,新法上路後2年內要檢驗掛牌,否則最高也可罰3,600元。電動自行車不再無法可罰,不讓電動自行車改裝超速亂象再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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