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女子遭檢舉於華山狗公園送養犬貓,卻向認養人收費。(翻攝自台北市動保處官網)
社會 2022.11.03 16:38 臺北時間

女送養犬貓收「醫療費3000元」 動保處開罰10萬

記者|徐如奕

台北市一名李姓女子遭民眾檢舉,平時會在華山狗公園旁空地送養犬貓,會以動物醫療費名義,向認養人收取3,000元醫療費用,台北市動保處接獲舉報後調查,經查李女確實有多次送養動物紀錄,雖收取醫療費用,但卻無法提出相關支出證明,李女行徑已涉及買賣行為,依違反《動物保護法》開罰新台幣10萬元,並勒令她停業。

台北市動保處表示,李女自今年7月起常於華山狗公園旁空地送養犬貓,聲稱這些動物是由全國各地救援而來,並以動物醫療費名義,向認養人收取每隻3,000元費用。

經民眾檢舉後動保處著手調查,經查李女無法交代全部犬貓來源、獸醫診療機構、醫療項目費用,也無法提出動物醫療支出證明,雖有提供一些明細,但說詞反覆,且與動保處的查證需求不相符。

動保處認定李女有多次送養犬貓收費行為,已涉及買賣,依違反《動物保護法》開罰新台幣10萬元,並勒令她停業。動保處呼籲,民眾送養動物,若向認養人收取費用,應提供或留存支出收據佐證,並以動物醫療、食品、用品或寵物登記等照護動物的「必要費用」為限,違者可能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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