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發生在2017年9月,當時日籍車手白井寬之來台參與「第6屆瑪吉斯太魯閣國際登山挑戰賽」,他在賽前試騎,卻於中橫173+610公里處,約九曲洞隧道口被落石擊中頭部,送醫治療4天仍宣告不治,第二年他的雙親來台,帶著遺照為兒子完成賽事。
白井的雙親完成賽事後,跨海提出國賠訴訟,主張事故發生處山壁多為片岩,地形又險峻,經常發生落石,雖然主管機關在事故前已經在隧道出口處延長加蓋明隧道,但公路總局未設置防護網或其他積極的防護措施,導致意外發生,故向公路總局求償799萬餘元。
宜蘭地院一審認為公路總局並無疏失,駁回訴訟,白井雙親再提上訴,高等法院二審認為,公路總局已知該路段上方邊坡有落石危險,卻未立即設置防護措施有欠缺,改判公路總局需賠償白井雙親各200萬元精神撫慰金,加上醫藥費、喪葬費,共計429萬5,302元和169萬4,932日圓,合計約新台幣468萬餘元,全案再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