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31日)中午12時許,位於台中市北區北屯路上的知名「鮮魚鱻蝦仁飯」前,27歲的徐姓男子和蔡姓男子,在排隊等吃美食,但兩人疑似因等太久不耐煩,發生口角爭執,且情況越演越烈,兩人互相推擠、拉扯,完全不顧一旁還有其他顧客和服務人員,其中一人更拿起椅子作勢攻擊對方。
監視畫面顯示,兩人肢體衝突持續約2分鐘,兩人完全不聽旁人勸阻,還波及周遭桌椅,徐姓男子更將上衣都脫掉,行徑相當囂張。警方獲報到場後,將紛爭已平息的兩人帶回警局,雙方情緒穩定後決定和解,互不提告。
不過轄區第二警分局表示,雙方行為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加暴行於人者、互相鬥毆者、意圖鬥毆而聚眾者」,最高可處1萬8千元罰鍰;警方也強調,絕對不允許不法行為挑戰公權力,呼籲民眾切勿藉故生端,對任何犯罪行為絕不寬貸,必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以維護市民安心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