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指出,蔡女是台中某大樓的3樓住戶,林姓阿嬤一家住在4樓,而林姓阿嬤的孫女長期在家跑跳、敲打牆壁等,不定時製造噪音,有時分貝高達90以上,蔡女曾多次向林姓阿嬤反應,但成效不佳,蔡女忍受噪音長達9年,導致身心出現狀況,罹患憂鬱症,需靠藥物緩解,於是決定提告求償30萬元。
林姓阿嬤原本表示,噪音不是他們家發出的,家中小孩吵鬧時都有控管,因為家中生活的人較多,難免會有比較大的聲響,蔡女家人比較少,對聲音比較敏感。不過林姓阿嬤的訴訟代理人在法官言詞辯論提到,確實有小孩吵鬧,但有控管,「我也每天一直在喊小孩,要求小孩小聲一點,當時也是因為疫情期間,吵到她我們也覺得很抱歉,但我們也已經很努力要求小孩不要吵了,我的精神壓力也很大」。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蔡女出示手機測定音量值截圖,有多次數值超過90分被,加上警方證實曾在今年2月15日凌晨0點多接到報案,派員前往勸導林姓阿嬤降低音量,可確認阿嬤一家有在凌晨發出噪音的情況,經審酌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因素,最後判決阿嬤應賠償蔡女1萬5千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