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吳女為家中長女,負起長期照護父親的責任,不過雙方曾因居住安養院問題起口角爭執,案發前3年一度遭社會局列管、輔導,後因父女關係改善結案,未料2022年6月10日下午4時許吳女因故與父親發生口角,竟持刀砍殺父親5刀致死,事後她輕生未遂。
高雄地院一審日前審理,吳女否認犯行,辯稱案發當天服用安眠藥物睡著了,不清楚父親為何遇害,也否認自己有輕生行為,聲稱是遭別人砍傷;法官排除有他人侵入行凶的可能性,認定吳女長期獨自與高齡且有失智症狀的父親生活,又缺乏社會資源挹注、充足人力支持及情感宣洩管道,累積的壓力不言可喻,才會選擇弒父後輕生,最後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將她判處有期徒刑16年,褫奪公權5年。
吳女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期間,因吳女羈押期限將屆,法官認為有逃亡之虞,為確保日後訴訟程序順利進行,有繼續羈押必要,裁定自12月1日起將她延長羈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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