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闖紅燈還囂張對駕駛比中指,警方說可開罰。(翻攝自爆料公社臉書)
社會 2023.12.12 16:31 臺北時間

行人闖紅燈過馬路「邊跳舞邊比駕駛中指」 警擬開罰 

記者|陳姿妤

有民眾駕車行經台北市復興北路與長安東路二段路口時,遇到一名男子闖紅燈過行穿線,且一邊跳舞一邊對駕駛比中指,讓民眾看了非常傻眼,怒嗆交通部長出來面對。對此,轄區警方表示,經檢視監視畫面,該名行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500元罰鍰,至於比中指則涉及公然侮辱,若有民眾報案提告會介入偵辦。

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PO出一段13秒的行車紀錄器畫面,影片中可見駕駛10日上午在長安東路二段、復興北路口等紅燈,待綠燈正準備起步時,卻突然有名男子從人行道跨步進入行穿線上,男子無視行人號誌和其他車輛繼續行走,甚至邊跳舞邊駕駛們比中指,連路過民眾都感到傻眼。

影片曝光後,網友怒轟「公民素質低落」、「這就是很明顯得了便宜還賣乖」、「行人條款等於霸王條款」,也紛紛喊話要求交通部長出來面對。

對此,警方調查表示,男子闖紅燈又手舞足蹈穿越斑馬線,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行人在道路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警察指揮,或於交通頻繁道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坐、臥、蹲,足以阻礙交通者,可處500元罰鍰。

另外警方也表示,男子比中指行為恐構成《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嫌,得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但因此罪為告訴乃論,目前並未接獲民眾提告。警方也呼籲行人為用路環境脆弱的一方,除駕駛人路口減速停讓行人優先通過外,行人更應遵守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通行,以維交通秩序避免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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