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發生於去年9月15日,家住13樓的吳男,一早帶著刀上樓闖進羅男家中,當時蔡女正在為2名分別6、7歲的幼子準備上學,吳男不顧有幼童在場,當場砍殺蔡女多刀,連躺在房間裡熟睡的羅男也不放過,事後死者2名幼子跑到大樓管理室,大喊「爸爸、媽媽被殺了」求救。
吳男犯後則若無其事離開大樓,並騎車一路往屏東逃逸,被警方逮捕時,他坦承犯案,並供稱凶衣、凶器都已丟棄,被帶回警局時,卻行使緘默權,包含犯案動機、行凶過程等一點都不肯透露,遭羈押至今仍不願開口。
吳男事後不配合調查,且手段凶殘,經勘驗死者遺體,羅男身中8刀、蔡女則有5處刀傷,犯後也從未向被害人家屬致歉或表達懺悔之意,檢方認為,吳男顯然無教化可能,犯後態度不佳、惡性重大,因此依殺人罪起訴,並向法院求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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