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指出,2022年4月間陳男結識蔡女,同年9月間他陸續購買大量止痛藥物,隔月再以私訊邀約蔡女10月7日見面。10月12日陳男又到蔡女住處,並於隔日凌晨匯款9萬9,999元協助蔡女自創品牌,事後反悔想拿回款項被拒而勒斃蔡女。
陳男犯後回到新北鶯歌租屋處,企圖服藥輕生,被發現送醫後突然驚吐「我殺人了」,才導致全案曝光,但陳男偵訊時說詞反覆,就連被依殺人罪起訴後,也在法院辯稱兩人是相約長眠的「加工殺人罪」,而非殺人罪,避重就輕。
案發後,女大生家屬從馬來西亞趕赴台灣處理後事,死者父親當時表示:「辛辛苦苦把一個女兒養的這樣大對嗎,她都要畢業了,到這裡給人家被殺,動手就是錯,殺人就是錯,請台灣政府還我一個公道。」
士林地院審理後,16日依殺人罪判陳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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