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佛羅里達州眾議會於24日通過一項法案,將禁止16歲以下的兒童使用社群媒體平台。(示意圖,圖取自Pixabay)
國際 2024.01.25 18:27 臺北時間

佛州眾議會通過法案 禁16歲以下使用社群媒體「家長同意也不行」

記者|劉映茹

美國佛羅里達州( Florida)眾議會於24日通過一項法案,為保護孩童遠離網路風險,將禁止16歲以下的兒童使用社群媒體平台,無論家長同意與否皆需遵守規範。消息一出後,也引來不少反對聲浪,臉書(Facebook)和Instagram的母公司Meta質疑,此舉將限制父母的裁決權,甚恐侵犯個人隱私。

綜合外媒報導,佛羅里達州眾議院24日以106票對13票通過該法案,要求社群媒體平台必須將17歲以下的帳戶停權,並用第三方認證系統篩選未達年齡者。雖法案並未點名哪些社群平台將受影響,但涵蓋了所有能夠建立個人檔案、上傳內容並與他人互動、追蹤用戶活動和利用成癮性功能導致過度或強迫使用的社群媒體。

根據了解,法案中並未對主要功能是傳送電子郵件、訊息或簡訊的網站和應用程式,以及串流媒體服務、新聞、體育和學術網站等有所限制。法案提案人、共和黨眾議員西羅伊斯(TylerSirois)指出,這些平台透過一次次自動播放、按讚、推播通知,「就是為了讓孩子們離不開它們」。

消息一出後,在社會輿論引起不小聲浪,支持者認為,這些舉措能夠減緩兒童因過度使用所出現焦慮、沮喪等心理健康問題,「社群媒體讓兒童面臨霸凌和性侵風險,更有可能導致憂鬱、自殺和成癮」,而反對人士則主張,應該採取較不嚴禁的限制措施,如交由家長決定是否讓孩子使用。

另外,臉書和Instagram母公司Meta也出面反對該法案,認為該法案將制了父母的裁決權,更有可能侵犯到個人隱私,同時Meta希望眾議會能夠尋求其他解決方案,像是將立法方向轉往針對網路應用程式商店,讓16歲以下的使用者需取得家長同意才能下載應用程式以替代使用禁令。

佛州眾議院議長瑞納爾(Paul Renner)表示,該法案主要針對社群媒體讓人成癮的功能,而非內容,「我們必須解決社群媒體平台對於孩童健全性所造成的負面影響」。據悉,歐盟早在2015年通過一項法案,規定兒童在造訪社群媒體前必須得到父母的同意方可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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