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於2023年6月間遭網紅耀樂指控,涉於5年前耀樂未成年時對其拍攝私密片等,士林地檢署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製造少年性交行為電子訊號、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2罪起訴。
士林地院自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月29日二度開庭,今日下午3點再度開庭,由炎亞綸律師出面與耀樂先行調解,待有初步共識後,炎亞綸才於下午3點55分現身法院。
炎亞綸庭後步出法院,受訪表示「今天雙方以最大的誠意,達成一個大家滿意的結果」,據悉雙方有簽屬保密協議,金額不方便透露。而耀樂早一步離開法院時則表示「希望可以盡快落幕,回歸正常生活,謝謝大家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