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警「賓利姐」涉詐領加班費、加油費,被依詐欺罪判刑5個月。(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社會 2024.03.12 15:32 臺北時間

「賓利女警」曠職4小時照領加班費 開警車載友人A油錢被判刑

記者|徐如奕

台北市邱姓前女警被控二度在2023年間執勤時擅自外出,共曠職4小時4分卻虛偽報請超勤加班費,詐領值班、加班費975元,甚至開著巡邏車接送黃姓、林姓友人,返回警局前還去加油,詐領油料費104元。台北地院日前依2個詐欺罪判她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詐欺得利罪判刑3月,不得易科罰金。

邱女為警專31期畢業,2014年分發到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家境優渥的她從警時開BMW、賓利上班,被同仁封為「賓利姐」,2015年間因一張高鐵自拍鬧上新聞,她聲稱不喜歡座位旁有人,一口氣買下3張連座票,並赤腳踩在位置上自拍,引來撻伐。

邱女爭議不只一樁,她曾涉嫌利用職權,濫查前男友車籍、任意調閱民眾個資,洩密給詐團男友,還分別在2023年3月18日、4月13日執行勤務時擅自外出,曠職4小時4分,並以該時數虛偽報請超勤加班費,詐領值班、加班費975元。

其中4月13日,黃姓、林姓友人到警局找邱女聊天,5至10分後她即開警車載友人,行駛18.7公里到新莊,返回警局時還去加油,事後持收據詐領油料費104元。邱女曠職申請加班費、開公務車供作私人交通工具等行為曝光後,遭中山警分局函送偵辦,檢方依詐欺罪提起公訴。

台北地院日前審理,法官審酌邱女為警察,竟貪圖私人不法利益,公私不分,所為不僅有悖職守,且影響社會大眾觀感,亦有損公務員形象,考量她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依2個詐欺取財罪合併判處邱女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另以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詐欺得利罪判刑3月,不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邱女另涉嫌貪污偽造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案,正由新北地檢署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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