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張男與廖男於2023年1月26日晚間騎乘機車到新北市三重區購買乾冰,再返回廖男位於北市中山區的住處,廖男以束帶綑綁張男後,將他的雙腳放入乾冰桶中,自1月27日凌晨2時浸泡至中午12時20分,長達10小時之久,而這段期間廖男則在旁錄影、拍照。
張男直到2023年1月28日凌晨才赴台北馬偕醫院就診,因雙側小腿以下四度凍傷、腔室症候群、骨缺血性壞死、敗血症、橫紋肌溶解症等症狀,最後於2月6日進行雙腿膝蓋以下截肢手術。
張男事後佯稱是夜遊凍傷,陸續向5家保險公司申請8張健保、壽險、旅行平安險等理賠共4,126萬元,最後僅獲1保險公司理賠2筆共計23萬6,427元,其他公司則認為張男投保與申請理賠的時間相距不到半年,懷疑有詐,因此拒絕理賠並報警處理。
張男偵訊時辯稱是不慎惹怒黑道,廖男才建議他將雙腳泡在乾冰10小時,除將過程拍下給黑道贖罪外,也可以申請保險理賠金。檢警不採信其說法,將張男與廖男依涉嫌詐欺取財及詐欺取財未遂罪起訴,並建請法院沒收不法所得,廖男另涉犯幫助他人自傷致重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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