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起事件發生在4月30日,督察組員在4月29日呈送職務報告,想申請到「交通組」歷練,不過組員申請資料被壓在督察組長辦公桌未處置,於是30日組員又印好一份文件給組長,不料組長看到組員送上同樣文件,疑似覺得組員想要調組,應該先口頭告知,氣得撕毀組員第一次遞交的文件,旁邊的同仁都被組長舉動嚇壞,引起議論。
對此,三重警分局發聲明表示,經過分局調查處理後,認為督察組長未能妥善控制情緒,行為舉止失當,且沒有顧及到同仁感受,單位內同仁撰寫請調報告,是同仁個人職涯發展及生涯規劃的自由及考量,單位主管應給予尊重。
另外,事件發生後第一時間,督察組長已經針對行為舉止失當部分,當面向當事人致歉,且獲得當事人諒解,分局已要求督察組長針對不當言行舉檢討,並依規定報請警察局予以行政處分,記申誡一次,以昭公信,組長也自請調到其他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