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員警收到民眾遺失的皮夾,卻將裡面的470元私吞,涉嫌貪污遭起訴。(示意圖,pixabay)
社會 2024.05.15 14:13 臺北時間

接獲遺失皮夾報案!北市警竟私吞470元 涉嫌貪污遭起訴

記者|徐如奕

台北市警局保安警察大隊易姓員警於2023年間收到民眾拾獲的皮夾,裡面放有失主民眾黨員張姓男子的黨證、身分證等證件,以及現金477元,易員應當依規定受理,不料卻起貪念,竟先偷走470元後才物歸失主,經上級詢問後坦承犯行並交出錢財。北檢今(15日)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將易員起訴。

一名民眾於2023年7月16日下午1時許撿到張男所遺失的皮夾,打開後發現裡面放有張男的身分證、健保卡、駕照、行照、民眾黨黨證,以及現金477元,隨後交給當時正在保安警察大隊1樓值勤崗哨的易姓員警處理。

不料,易員卻未依「受理民眾交存拾得遺失物作業程序」規定處理,而是先將皮夾內的470元偷走後,才通知當日值班的王姓小隊長,並把皮夾交出去;小隊長看到皮夾僅剩7元察覺有異,在向拾獲民眾確認皮夾內容物,以及失主領回後,發現金錢確實短少。

最後易員在王姓小隊長質問下坦承犯行,並從口袋中掏出A走的470元,易員遭函送法辦,台北地檢署調查後,15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的侵占職務上持有之私有財物罪嫌,將易員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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