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香港男子因為在公共巴士椅子留下煽動字句被逮。(資料示意照,AFP)
國際 2024.06.25 20:31 臺北時間

港男在公車椅背寫字「違反國安法」被逮! 港府:煽動憎恨政府

記者|林婉珺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今年3月間正式生效,陸續傳出有人因案被捕,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25日)公布,一名29歲男子,因在不同公車座位上寫下煽動字句,企圖引起他人對政府憎恨,因而吃上煽動罪、摧毀或損壞財產等罪。

據《香港新聞網》報導,香港國安處23日在將軍澳區拘捕這名29歲男子,指控他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報導提及,該名男子被警方查出今年3、4月間,在不同公車座位、椅背上留下許多煽動字句,不過報導及官方都未提及實際用字,僅以「具煽動意圖的字句」、「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等帶過。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25日)正式成案控告男子3罪,包含「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2項「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案件今下午審理後,預計8月22日再審。

針對事件,香港警方呼籲,若涉犯煽動、摧毀或損壞財產等罪,因屬嚴重罪行,被定罪後可處監禁7年甚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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