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交保。
社會 2024.07.09 21:14 臺北時間

鄭文燦1200萬交保 「抗告專車」漏夜送卷至高院

記者|鏡新聞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桃園地院9日重新召開羈押庭,裁定他以1200萬元交保,比上次500萬交保多出700萬。檢方不服當庭抗告,並在晚間遞交抗告狀,桃院收到後於晚間8點以專車,將相關卷宗送交高等法院,由高院裁定抗告准駁。

檢方查出,鄭文燦在2017年擔任桃園市長期間,疑似收賄500萬,日前約談後聲押,但法官裁定500萬元交保,後續檢方抗告成功,桃園地院9日重新召開羈押庭,合議庭經過4個小時庭訊後,審酌鄭文燦的社會地位,把保釋金從原本的500萬提高到1200萬元。鄭文燦的律師也在22分鐘之內,迅速籌到剩下的700萬元,讓鄭文燦再度獲釋,但檢方依舊不服,再一次當庭提出抗告。

合議庭此次諭知交保有三大理由,第一是認為鄭文燦已經卸任一年半,加上涉案人除了楊姓老翁交保外,其他被告都已經收押,難以認定有串供滅證之虞,最後考量他的政商地位,准予120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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