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2024.09.21 19:49 臺北時間

「歷審一致決」死刑超嚴! 一位法官反對即不能判死

記者|龔品柔、胡克強

針對死刑釋憲,憲法法庭在昨天做出合憲限縮的判決,表面上死刑仍然合憲,但實際上大法官訂出的標準跟判死關卡,讓死刑更難定讞。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要一致決才能判死,只要法官當中,有一人反對,那就不得判死。而且凶嫌犯案時,如果有精神問題,憲法法庭認為,凶嫌沒有完整的違法辨識能力,不得判處死刑。而死刑犯如果關到精神出問題,憲法法庭也認為他們欠缺理解能力,有關機關在兩年內應該修法,對於欠缺受刑能力的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也不得執行死刑。因此法界人士認為,即使死刑合憲,但憲法法庭的判決等同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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