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判決指出,丁女今年2月間在幼兒園內,因為4歲男童找不到書包,丁女拿起男童裝有2本課本、1個水壺、1個餐袋與餐盒的書包,直接就往頭、臉砸,造成男童左側眼瞼及眼周圍有開放性傷口,家屬得知後氣得報警提告。
丁女事後供稱,當時因為收到40多萬元的信用卡催繳通知,情緒一時上來沒控制好,才動手丟書包等,法官審酌丁女犯後坦承犯行,但沒和家屬達成和解,依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丁女4個月。全案可上訴。
對此,彰化縣教育處表示,在接獲通報後,已依規定調查,由於丁師管教行為實屬不當,予以解聘、免職或終止契約關係,且2年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為教保服務人員,行為人姓名及機構名稱都會被登錄在全國幼兒園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通報查詢系統中,另外,幼兒園因未善盡督導教保員,負責人也被處以3萬元罰鍰。
★《鏡新聞》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