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男今年9月間因羈押期滿,以巴金森氏症需要外出看醫生為由,聲請具保停押,不過,原以為所有跡證都被檢方扣押,直到新上任校長在整理校長辦公室時,在插座中找到一個隨身碟,裡面都是偷拍畫面,張男因有隱瞞、掩飾嫌疑,且並無生命危險,被法官裁定延押2個月。
判決指出,張男從2022年5月到2023年10月間,在自家房間、浴室、客廳等裝針孔攝影機,偷拍同居女友的16歲女兒。而在今年3月間,同居女友妹妹也搬入同住,張男也興起偷拍念頭,在浴室安裝針孔,不過被女友妹妹發現後報警處理,警方在張男電腦主機中找到被刪除的偷拍影像。
檢方偵辦時,張男坦承犯行,同居女友也證稱,曾趁張男睡著後看他手機,發現有女兒在廁所裸身畫面,當時質問張男,對方卻辯稱「我又不是什麼變態」,只是在防女友帶其他男人回家云云。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張男和女友地位不平等,女方經濟、權勢都相對弱勢,難以制止張男或聲張。
法官認為,張男大肆過濾浴室畫面,僅留存女友女兒的裸身等畫面,犯行事證明確,且未獲被害人原諒,依犯14個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1個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1個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合併處9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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