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1月無預警槍決死囚黃麟凱,震驚社會。(資料畫面)
社會 2025.03.12 15:38 臺北時間

防「突襲式槍決」36死囚聲請非常上訴 最高檢審查中

記者|曾子庭

法務部於1月16日晚間無預警槍決死囚黃麟凱,為我國時隔5年來再度執行死刑,震驚社會。此舉被視為法務部向外界宣告,儘管死刑判決變得更難定讞,但我國仍有死刑存在。為避免其他死囚遭「突襲式槍決」,人權團體針對死囚全數聲請非常上訴,最高檢已收到聲請案,若有必要檢察總長邢泰釗將提非常上訴。

據法務部《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規定,死刑定讞案件若無再審、非常上訴、聲請大法官解釋或總統特赦,即可執行。人權團體為預防法務部再度無預警執行死刑,針對目前還在監的36名死囚,向檢察總長聲請非常上訴。

憲法法庭日前指出,88年修正公布的唯一死刑規定違憲,若被告在殺人罪或受死刑諭知時,患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不得判處或執行死刑。死囚林于如、沈歧武、林旺仁有程度不一的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修法完成前不得執行死刑,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此外,死囚陳憶隆、黃春棋確定判決適用法律已宣告違憲,檢察總長得依職權提起非常上訴。

除憲法法庭揭示5名死囚可提出非常上訴外,其餘31名死囚的非常上訴聲請案已全數送至最高檢察署並完成分案,案件交由個別檢察官審查,若認定有必要,檢察總長將提出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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