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男子因缺錢,上月持美工刀到銀行搶劫未遂,遭判刑6月。(翻攝畫面)
社會 2025.04.07 21:21 臺北時間

7旬男無業沒錢「持美工刀搶銀行」 未遂判6月

記者|徐如奕

台北市一名70歲劉姓男子因長期無工作缺錢,於上月持美工刀到大同區某銀行,恐嚇行員交出金錢,警方獲報後於隨即將人逮捕送辦,士林地院日前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劉男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

判決書指出,劉男因無資力且缺乏生活費,於今年3月10日上午10時10分,至大同區某銀行向行員問:「有沒有錢?」還亮出美工刀恫嚇行員要求交出金錢,保全察覺有異後隨即抓住劉男,將人帶離現場。

警方獲報後於同日中午12時12分許,在附近查獲劉男,並扣得作案工具美工刀1把,劉男坦承犯行,訊後遭羈押。

士林地院審理,認定劉男自白與事實相符,審酌他僅因在外長期無工作、居無定所,無資力且缺乏生活費,竟不循正當途徑解決,但考量他並未造成人員傷亡、未取得金錢,且無前科、迄今仍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後,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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