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志昨(9日)在臉書發文表示,當時錄影的時候討論了大概20分鐘。但為了縮短每件事情的篇幅,所以把那些比較聳動的發言剪輯的比較緊湊,黃明志坦言,的確沒做好話題的順序排列及表現,才會導致大家認為好像在幫罪犯脫罪。
至於影片中另外討論關於法律和「維護男權」的內容,黃明志說當時法律顧問也在現場,他們所提出的「在跟女生出來玩之前,必須要拍照,錄影,錄音等等方式,這些都是保護男生的方式(除非你真的有做)否則萬一有一天你突然被女生控告非禮或強姦,在法庭上男生肯定是百口莫辯的... 敗訴率是九成。」他要再一次強調,上述的情況說的是馬來西亞的法律環境,跟台灣沒有關聯。
最後黃明志表示,「非禮就是錯的,犯罪了就應該接受懲罰,再次重申,我們沒有『挺』孫生。當然希望他未來可以好好反省,改過自新。畢竟他是很有才華的。對於受害者,我們也希望她可以早日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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