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警方內部接獲檢舉展開調查,第一時間將蔡調至警備隊、又改調他轄分局,因擦擦筆墨水特性,就算擦掉後於零下10度低溫仍會顯現筆跡,警方直接將歷年出勤紀錄等送進冷凍庫
清查出近2、3年來,約有10幾筆代簽紀錄經「冷凍現形」,也確認當時蔡指示隊員代簽時,是由隊員簽上自己名字,待蔡到場擦掉後改簽自己名字。
對此台中市警六分局證實,有關蔡姓小隊長違反勤務紀律部分,已將其記過2次及並改調行政警察職務,並調整服務地區,另協助預留出入登記簿空格之6名員警,分別核予申誡處分並改調行政警察及調整服務地區。另外,期間擔任交通分隊長的蔡姓、柯姓2名分隊長,因督導不周,分別遭到申誡連帶處分。
據了解,蔡姓小隊長及相關隊員的行為已涉嫌偽造文書罪,若有詐領加班費可能還觸犯貪污罪。第六分局強調,可能涉及違法部分,已依法移請台中地檢署偵辦。
由於第六分局交通隊一次少了7名警員,已影響勤務派遣,第六分局表示,分局已請該分隊小隊長一同輪值處理交通事故,維持線上處理量能,並協請交通警察大隊儘快派補交通專責警力,避免影響案件處理時效及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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