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扶為了協助弱勢民眾,包括中低收入戶,特殊家庭及重大刑案,只要檢附財產申報資料,符合資格就能律師費全免。
投訴人小姑指控,自己的前弟媳,持有百萬股票及千萬豪宅,卻因為曾在律師事務所工作,了解法扶的相關規定,鑽漏洞利用免費律師,跟丈夫進行離婚訴訟,原來小姑日前想追討新台幣200萬元的房屋頭期款,卻成了雙方爭執導火線,弟媳提出近10件訴訟,並且出清個人資產,利用法扶資源免費打官司,但小姑這一方,卻付了新台幣260萬元的律師費。
法扶表示對於個案不便回應,民眾若提出扶助申請,只能藉由當事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查,不過官司如果勝訴,獲得賠償新台幣50萬元以上,會要求給付律師費一半,若判賠百萬以上,則需要全額給付。
法扶律師余韋德說:「除了資料審查,也會考慮訴訟可行性。」法扶基金會,每年可領政府補助高達新台幣10億元,但卻傳出遭人利用的濫訴爭議,如果沒有更嚴謹的制度,浪費的不僅是司法資源,還有納稅人的辛苦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