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將中選會提報的「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修正為「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針對不便返鄉投票的民眾開放「國內跨縣市移轉投票」,即民眾可事先提出申請,無法返回戶籍地投票,可以在工作或就學的縣市投票。
不過,中選會的草案內容,僅開放國內的移轉投票;對於人在國外的不在籍投票、網路與郵寄的通訊投票,因可能有舞弊、資安等風險,皆不開放,草案也沒有提報。
根據《公民投票法》第25條,主管機關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為之,其實施方式另以法律定之。
目前中選會提報的「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已完成跨部會的審查,行政院將法案名稱修正為「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並確定以專法的形式向立法院提出,若立法順利,盼於2023年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