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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自強8次遭判死定讞,家屬直呼冤枉,終於在更九審獲得無罪判決。(穀得電影)

冤獄最高每日賠5千 平反困難再審比例僅1%

記者|許致誠

攝影|阿貢亞麥

歷經21年官司訴訟,8次遭判死定讞,經歷5次非常上訴,徐自強終於在更九審獲判無罪,但他已經被關了整整16年;老父親在遺照前上香,希望兒子能獲得遲來的公道,江國慶遭刑求逼供,被指控殺害女童判死槍決,沉冤15年才得以平反,獲賠史上最高的1億318萬元賠償。

江國慶母親2011年說:「終於還我們清白了,你就好好去投胎。」儘管獲得天價賠償,也喚不回兒子的性命,類似的冤獄案件,不論羈押或徒刑,一旦確認冤獄,每日將賠償3至5千元,死刑以平均剩餘壽命計算,每日5千元,最低下限不得少於1千萬元。

去年5月15日,謝志宏母親雙手合十,謝謝各界協助,台南歸仁雙屍命案,死囚謝志宏逆轉獲判無罪,是近期成功平反的案例,但要獲得法院認證,承認判決有問題其實並不容易,因為救濟制度有兩種,一種是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另外當事人可聲請再審,不過成功機率只有百分之一。

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要開啟再審代表要說,就是要說本來判錯,特別是同樣都法院法官,所以他會有司法文化同儕壓力的狀況。」比起過去,冤案比例確實降低,但如何讓每一名被告獲得公平、公正的審判,恐怕台灣的司法制度,還有一段漫漫長路。

更新時間 2021.10.1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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