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6日,徐男與楊姓教官在路邊發生口角,教官返回警局後,徐男竟帶人衝警局找教官,還砸毀警局值班電腦。徐男事後與值班蕭姓警員,在鏡頭前握手,上演和解大戲,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仍依毀損公物罪起訴徐男。
台北地院8月安排徐男與蕭姓員警調解,徐男表示願賠償新台幣8千元和一台電腦螢幕,並稱是因喝醉酒才鬧事,希望法官從寬處理,雙方達成調解,但松山警分局隨即發布新聞稿,指並非是警局與徐男和解。
北院審理認為,徐男遇事不知冷靜處理,雖與蕭姓員警成立調解,但因松山警分局不同意和解而尚未履行,21日依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判徐男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