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台灣網紅挖面」事件受害人之一的高嘉瑜,26日宣布已經完成對網紅小玉(朱玉宸)的提告,她表示:「包括刑事妨害名譽及妨害風化並附帶民事求償,所得將全部捐作公益。」
高嘉瑜也呼籲受害者勇敢站出來,「我們辦公室也有律師可協助提告,務必要讓惡徒受到應有制裁,也拜託大家千萬不要散布、傳播AI換臉的不雅影片,以免對相關當事人造成二次傷害」。
高嘉瑜25日開記者會表示,目前我國的相關法制規範仍然不足,未來會朝向在《刑法》第10條第8項增訂性隱私影像定義及侵害性隱私罰則。而作為小玉事件受害者之一的無黨籍高雄市議員黃捷也出席記者會,共同呼籲立法院加速修法,杜絕盜用他人影像,傳播假訊息等科技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