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案」全案6名被告,包括前總統馬英九、國民黨中央投資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中影前董事長蔡正元、蔡妻洪菱霙及岳父洪信行。本案經歷3年多審理,10月27日上午一審宣判,馬英九、張哲珅、汪清海等人獲判無罪,僅蔡正元被判3年6月徒刑、另外又判6月徒刑得易科、蔡妻洪菱霙無罪、蔡岳父洪信行無罪。
審判長指出,馬英九非中投、光華公司董事或經理人,沒有造成相關公司損害的問題;檢方也無法證明張哲琛、汪海清觸犯《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罪,因此3人均無罪。
三中案緣起於2006年,民進黨向高檢署告發,國民黨以40億元,出售淨資產高達152.1億元的中視、中廣、中影給中時集團的榮麗公司,形同出脫黨產,涉嫌背信、侵占、洗錢等罪。2014年,特偵組一度簽結此案,2016年,黨產會成立,再度對三中案提出質疑,並於隔年提出新事證,北檢宣布重啟調查,2018年7月起訴。
2021年8月10日開庭審結,場場全勤的馬英九依舊做無罪答辯,還二度批評檢察官非常規論告、起訴,表示其身為黨主席,依《廣電法》讓政黨退出媒體卻被控違法,質問:「難道人民守法錯了嗎?」公訴檢察官駁斥指控,認為馬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三中案合議庭法官簡歷:
胡宗淦審判長
期別:39期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畢業
經歷: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本院法官
林呈樵法官(陪席)
期別:47期
學歷: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畢業
經歷:本院法官
林幸怡法官(受命)
期別:51期
學歷: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畢業
經歷:本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