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銀行將出售包含台灣在內的13地消費金融業務,台灣市場點名國泰金、富邦金、台新金、星展銀行、渣打銀行,是5大潛在買家,但誰有資格吃下花旗消金,成為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關切的焦點。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8日審查明年度金管會預算案。民進黨立委吳秉叡質詢時表示,花旗銀行將退出台灣消金市場,卻傳出富邦金有意接手,會不會擴充太快?黃天牧表示,聽聞好多銀行都有意願想買花旗,這屬於商業上的考量。
針對富邦金接了日盛金,是否還有購買的資格,黃天牧說,金管會銀行局已和花旗銀行說明對消金出售案件的審查原則,包括得標人的條件,「客戶和員工權益」也是最重要項目,其他則由花旗總行自行決定,金管會不方便對某一家銀行表達是否適合的態度和想法。
就主管機關角度,黃天牧認為,金管會對併購擴張速度較快的金融機構,在監理上都有特別要求,以前他擔任保險局長時,也對連續啟動併購的保險公司,財、業務都有特別加強監理,不過目前花旗的最後買家尚未確定,還無法談受不受理的階段。
至於國票金併購安泰銀行案,黃天牧說,只要符合法規,金管會尊重市場機制,目前國票金併安泰銀行,經雙方董事會通過,還須經股東會同意,預計12月分別召開股東會。
無論是國票金併安泰銀行,或是花旗銀行賣消金業務,黃天牧指出,金管會對任何牽涉員工、勞工事務,都尊重勞動事務主管機關,於審查過程中,金管會也將員工權益納入考量,沒有勞資爭議才會進行審查。
據了解,金管會銀行局已和花旗銀行溝通,買家資格符合至少5大監理條件,包含財務健全、資金充裕、具業務管理能力、關心客戶和員工權益、法遵良好等。
銀行局透露,要管理外商銀行的消金業務,必須要有一定規模,尤其花旗銀行消金、財管都要出售,那麼買家就必須同時具備消金和財管業務能力,且買家資本適足率除了符合法定最低標準,更要超過一般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