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陳姓孫女患有類風濕性關節炎,長期需要服藥和打針,阿嬤看在眼裡十分心疼,曾因不滿治療方法,和孫女父母發生爭執。
今年8月27日,阿嬤留下紙條後逕自帶孫女到嘉義遊玩3天,期間用公共電話和孫女父母報平安,隨後音訊全無,孫女父母於同月31日向警方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祖孫倆在同月30日,從嘉義搭乘客運抵達桃園,警方隨後在9月3日晚間尋獲祖孫倆,確認2人健康狀況良好無虞。
檢方認為,孫女家長自己也說「女童怕打針」,因此阿嬤有可能是真的心疼孫女,才沒帶孫女回家,若阿嬤有意阻絕孫女與父母聯繫,大可不必留下字條與打電話,讓警方得以循線追查行蹤,本案也沒有積極證據,證明阿嬤早有預謀略誘孫女。
檢方指出,雖然阿嬤未顧慮孫女需固定到醫院看診、用藥及孫女父母的意願,有所不當,但孫女父母在偵查中也表示「阿嬤真的很疼小孩」,並且具狀撤回告訴,綜合考量阿嬤動機及相關證據後,處分將阿嬤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