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調查局台南市調處、移民署台南市專勤隊查獲一名中國籍女子非法來台賣淫的案件,過程中發現台北市中山醫院開立給她金額符合來台健檢申請門檻的醫療收據,然而中國籍女子入境後便行蹤不明、沒有完成健檢,醫院也未回報主管機關,因此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
檢調追查後發現,於中山醫院任職的沈女在2016年到2019年之間,開出1萬多張可申請來台的醫療收據,提供給旅行社讓中國籍人士能假借健檢名義申請來台,並從中獲利,此次被查獲與來台健檢目的不相符的人數至少有10人,已涉嫌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與《刑法》中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
台北地檢署4日指揮台南專勤隊、台南市調查處兵分4路搜索,並約談沈女、中山醫院前院長李偉政與旅行社人員共5人說明,晚間經由檢察官複訊後,諭令李偉政新台幣200萬元交保。
依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中國民眾來台健檢醫美,除了須備妥身分文件、新台幣20萬元的存款證明、新台幣50萬元的年工資所得證明等,還須由醫學中心開立超過2萬元的收據,非醫學中心則為1.5萬元。